富蘭克林的十三項做人原則

在美國的歷史上,很少有人像班傑明‧富蘭克林那般贏得如此多的肯定與讚賞。

最初他是在印刷廠當學徒,透過勤勉的閱讀、刻苦的工作、誠正的做人,在年紀很輕的時候,他就成了一個擁有良好習慣、聲望很高並且學識淵博的人。

他發明了避雷針、兩用眼鏡、新式火爐及路燈,雖然富蘭克林在發明及政治上對人類有傑出的貢獻,但是讓人了解並敬佩有加的是他在年輕時就知道“習慣”的重要,並一生要求自己要每日反省才能確保好習慣的建立。

後人從富蘭克林的日記中發現,在一七二八年,也就是富蘭克林二十二歲時,他為自己制定了十三項的做人原則,這十三項原則,是他成為一世偉人真正的關鍵。

那一年,他想了一個艱巨並且無人做過的計劃,如何讓自己的人格更完好,他希望一生任何時候都不犯錯誤,他有心要戰勝自己的缺點,不論是個人狹隘的偏好,或是同伴所引發的不良行為等。

他開始覺悟到壞的習慣必須要打破,好的習慣並須培養和建立,這樣才能讓思想與行為均是一致的。

因此富蘭克林列出了十三項做人原則,做為自我要求的依據,他同時在每一個原則後補充了一條格言,代表他對每一原則的含義的理解,這十三項原則如下:

  1. 自制:自我克制,不放縱自己。
  2. 慎言:要說對不對己有利的話,不作無益的廢話,要留心自己與人溝通的方式。
  3. 秩序:充分利用時間,每一事物都要安排好時間。
  4. 堅定:該做的事必須去做,既然要做的事就一定要做好。
  5. 節儉:花錢要對人對己有利,不可浪費。
  6. 勤勉:不浪費時間,做有用的事情,力戒無益的行動。
  7. 誠實:不以騙術待,思想要存有良知,說話亦如此。
  8. 公正:不做損害別人的事,要做對人有益的事,這是一項義務。
  9. 寬容:以德報怨,別人冒犯你時要善於容忍。
  10. 整潔:不允許身體、衣物不清潔,注重個人形象。
  11. 平靜:不為小事或尋常之事或不可避免之事而驚慌失措。
  12. 忠貞:對家庭、妻子保持忠實,對朋友保持忠心。
  13. 謙虛:仿效耶穌和蘇格拉底。

富蘭克林的目的是要將這些理念培養成好習慣,他的方法是在一段時間裏只專注於一項原則的修煉,當把這一項原則養成習慣後,再對另一項原則加以培養,如此長久地進行下去,直到他能實踐全部十三條原則為止。

富蘭克林自己設計了一個本子,每一頁都有十三項原則的項目,而另一邊則是以週為單位的記載,每週專注於一種原則,儘量不要在該原則上犯錯,而如果有其他原則的失誤,就必須在該原則上註記。

這十三個原則,富蘭克林一生始終不渝地堅持,也因此成就了他偉大輝煌的一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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